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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5

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春食品)就引入合作伙伴开展团餐服务项目,以公司自主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引入合作伙伴开展团餐服务项目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包含1000万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招标文件领取: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带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的其他文件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8月6日至8月7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账户名: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扬州交通银行文昌阁支行  账 号:395068500018010117748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友情提醒: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 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六、投标时间:2019年8月12日 下午2:30之前 
七、投标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竹西街道物港路10号冶春食品三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9年8月12日  下午2:40 
九、开标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竹西街道物港路10号冶春食品三楼会议室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竹西街道物港路10号 
邮    编: 225000              
电    话:0514-82186379 
传    真:0514-82228999 
联 系 人:胡先生 



                                 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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