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2019年扬州商城消防系统维保维修工程 | ||||
建设单位 | 扬州商城集团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扬州商城内 | ||||
工程 概况 | 合同估算价 | 29.8万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维保周期 | 一年 | ||||
维保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范》、《江苏省建筑消防使用维护管理规定》、消防部门的抽查检测及一次性通过年度消防检测、全年每月维保监测一次,每次监测各系统点位不少于总数的10%,全年保证各系统各点位百分之百全覆盖。 | ||||
企业资质类别 | 消防设备生产商技术支持函(消防设备生产商为上海能美西科姆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
投 标 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开标时现场已现金形式缴纳) |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2月2日 | ||||
资 格 审 查 | 方式 |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 |||
条 件 | 资格审查要求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要求:消防设备生产商技术支持函(消防设备生产商为上海能美西科姆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2018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投标单位未有因疑似围标串标不良行为在各级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告期内。 (7)投标保证金提交须满足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保证金提交须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评标细则 |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投标单位经办人凭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公休节假日除外。同时现金缴纳资料费200元/份。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 领取时间:2019年11月28 日—2019年12月2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7:00 领取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金都汇商务楼3楼 邮编:225000 联系人:田工 电话:0514-80820678 |
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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