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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风险管控能力,结合企业发展实际需求和市委第五巡察组巡查整改要求,扬子江集团结合现行《扬子江集团内控管理制度》近期集中新增和修订了36项内控制度。
此次集中修订的内控制度包括《“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制度》《工程类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绩效管理制度》《公(商)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等,新增的制度包括《大额资金调拨存储管理办法》《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验收考核评估管理办法》《采购代理管理办法》等,尤其对工程、采购、投资等重点环节和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将其中行为准则与集团规章制度有机融合,让制度成为推动工作的有效保障。
扬子江集团将于2020年试行6个月至一年的修订版内控制度,再进行过堂研究,确保此次新增和修订内控制度项目达到体现规范性、体现解决巡察审计提出的问题、体现管理提升、体现方式创新、体现效率提升、体现效果呈现的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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