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扬府发〔2020〕15号),落实“免除2个月的房租或延长相应租期”政策,现将扬子江集团减免房租或延长租期的信息公示如下。
扬子江集团系统减免租金或延长租期情况统计表20200311.xls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