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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公开选择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入库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25
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公开选择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入库审查公告)

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公开选择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入库审查公告)

 

     根据《集团工程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2018年将继续2017年的做法择优建立对集团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机构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范围: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2018.10.1开始)

 二、服务内容

     本次建立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库,主要服务内容为:概预算编制或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及其他造价咨询服务等工作。

 三、入库条件

1、依法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200万元(200万元)

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或审计类高级职称。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政府投资工程业务;近三年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请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犯罪记录证明,时间从201571-2018630日,);

5、具有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评定的AAAA及以上信用等级;

6、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72015年度-2017年度曾获得“扬州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荣誉称号;

8企业近三年应全部具备以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类型的业绩:概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跟踪审计、结算审核项目。各咨询类型的业绩要求工程造价须达到1.5亿及以上房建或者5000万以上单独装饰工程;(业绩按咨询合同日期在2015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内为准)

10、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入库单位以驻扬分支机构申报的,其业绩(咨询合同)等均以扬州分支机构为准。

五、收费标准在提交资料时现场示意。

六、递交资格文件地点:扬州市丰乐上街1号扬子江集团审计部,递交资格文件截止时间2018930日上午12点。 

七、入库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930下午2点半开始,凡符合条件者均为扬子江集团造价咨询库成员单位(实行每年更新),即,有效期内集团内项目均从库中产生。

八、发布人: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


联系人:孙浩、钱龙  电话: 0514-87805469

地址:扬州市丰乐上街1号扬子江集团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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