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食品袋垃圾袋等塑料制品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加投标的供货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塑料制品生产或销售许可,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成立2年以上,食品袋生产企业须提供食品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印刷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是经销商则必须具有塑料制品生产企业销售授权。 2、参加投标的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3、投标人近两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提供供货凭证复印件)。 4、投标人的信誉、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并达到采购方要求。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供货时间:2018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两年。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9月29日—2018年10月11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地点:扬州市丰乐下街8号,冶春餐饮公司采购部; 七、招标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11日下午2:30 ; 地点:扬州市丰乐上街1号,扬子江集团会议室。 八、投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24日下午2:30之前。 地点:扬州市丰乐下街8号,冶春餐饮公司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24日下午2:40; 地点:扬州市丰乐下街8号,冶春餐饮公司会议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孙俊虎 联系电话:13773549150 联系人:彭 芃 联系电话:0514-87806576 扬子江集团集中采购办 2018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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