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灭火器材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备消防器材装配、维修、销售资质允许。 2、灭火器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灭火器生产资质,充装企业必须具备江苏省公安厅2012年10月以后颁发的《灭火器监督检查意见书》,充装资质以干粉灭火器充装资质为主,同时具备二氧化碳灭火器充装资质的企业优先考虑。 3、必须具备相关品牌灭火器材生产或代理资质。 如在合作期内投标单位不再具备以上资质,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合作关系将自行终止。 4、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5、近两年内具有良好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作单位良好供货证明)。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四、供货期限:自2014年7月5日至2016年6月30日,根据 需求分批送货。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4年6月27日上午8:30起,7月 3日上午12:00止。 六、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花园国际大酒店采供部。 七、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为2014年7月4 日下午15:45;在截止时间之后不得更改、撤回投标文件。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八、投标地点:扬州宾馆采供部,扬州市丰乐上街5号。 九、开标时间:2014年7月4日下午16:00。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蒋芙蓉 13951434000
扬子江集团采购办 2014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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