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冶春食品公司肉丸成型机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冶春食品公司肉丸成型机设备采购项目:70万元。
供货时间:2020年5月31日前安装调试合格并能投入使用。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至少有一个供货合作案例可考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有或无):有答疑会,有考察。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时间:2020年4月14日—2020年4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地点: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采供部(扬州物港路10号);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将无法参加投标。
每份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招标公告发布在“扬子江集团官方网站”、“扬子江集团微信公众号”、“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千里马招标网”、“江苏招标网”。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子江集团官方网站”、“扬子江集团微信公众号”、“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千里马招标网”、“江苏招标网”。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5月7日下午2: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5月7日下午2: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扬州物港路10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王海涛,联系电话:18136222886。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牵头单位:冶春食品采购供应部,联系人:王海涛,联系电话:18136222886。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2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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