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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工程类项目
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5


(入库审查公告)

根据《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工程类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我们将择优建立集团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

项目范围: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工程类项目(2020.6.1至2022.5.31)

 二、服务内容 

本次建立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备选库,主要服务内容为:集团范围内工程类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三、入库条件 

1、依法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注册地为扬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市外企业须在扬州设立分公司。

2、营业范围内包含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和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人员)不少于6人(提供人员汇总表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单位盖章),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师且为级及以上技术或经济职称

3、企业在扬州的办公场所不少于500平方米,如为市外企业在扬州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分公司,需在扬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近三年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5、不接受《扬州市2019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或红牌企业报名,且企业近两年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

6、具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7、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1月1日以来(以代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扬州市范围内具有单个工程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工程的招标代理业绩(至少一项),且扬州市范围内累计代理业绩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

8、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及财务制度;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工商营业执照(含扬州分公司);

3、企业近两年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得分网络查询截图;

4、符合入库条件第7条要求的工程招标代理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人员相关证书等;

6、企业管理及财务制度;

7、扬州本地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

8、其他本次公告要求的内容。

入库条件及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供复印件(盖章)一套(原件备查)。

五、取费说明:

招标代理取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文件标准的64%计取。

六、报名及递交资格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公告期为2020年5月15日~2020年5月19日,截止2020年5月19日17:30前均可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的单位不可递交资格文件),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含扬州分公司,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地点:扬州市丰乐上街1号扬子江集团开发管理部;

2、递交资格文件地点:扬州市丰乐上街1号扬子江集团开发管理部,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9日上午12点。 

七、发布人

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管理部

联系人:戚先生  陈女士 电话: 0514-87802001

地址:扬州市丰乐上街1号扬子江集团开发管理部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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