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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及所属5家企业被评为“2019年度扬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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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扬子江集团及所属扬子江置业、花园国际大酒店、冶春餐饮公司、冶春食品公司、西园饭店等5家企业,荣获了由市人社局颁发的“2019年度扬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2019年,集团及相关所属企业按照市人社部门相关要求,按期完成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相关工作,并积极参加了“2019年扬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申报的工作。市人社部门依据《扬州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进行考核评价,共授予全市291家企业为“2019年扬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其中集团及5家所属企业荣获了这一荣誉称号。

集团自成立以来,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坚持合理化用工,通过强化培训与学习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制度,强化了“依法治企、规范用工”的意识,强化了人力资源相关制度的建设促进了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工作的开展。

今后,集团和所属企业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劳动用工的管理水平,规范用工,合法用工,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为集团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集团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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