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冶春食品研发中心中央空调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扬州冶春食品研发中心中央空调安装工程 建设单位 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扬州市邗江区竹西街道物港路10号 工程 概况 工程规模 / 预算价 约25.81万 资金来源 自筹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20天 预计开工 2018年2月 招标内 容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空调安装工程 投标人 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 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建造师资质等级 注册建造师(机电)二级及以上或者小型项目管理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报名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 2018年2月1日9:00 至2018年2月7日17时00分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同时资格预审,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前来报名之前事先电话联系。 资 格 审 查 方式 资格预审 条 件 资格审查要求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标细则 综合评估法 其他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原件) 3、报名项目经理近两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原件) 4、承诺书(无在建工程、渣土外运、材料真实性);(原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B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养老保险缴纳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7月-2017年12月(近六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其它;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章):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09 邮编: 225000 联系人:李保万 电话:18552572989 传真: 0514-87857885-8002 E-mail: weicheng87880356@QQ.com 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2月 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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