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公开内容

冶春X射线食品异物检测仪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J-2021-020

2、项目名称:冶春X射线食品异物检测仪采购与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0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经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天内完工,并完成全部验收工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2)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714日至 2021 年72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汤汪乡人民政府5楼8512室)。

售价:300元/份,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登记,或者于上述时间内将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或拍照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805583614@qq.com)报名登记(原件开答疑会时现场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成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至各投标供应商邮箱,逾期报名不予接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84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184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汤汪乡人民政府5楼851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均须参加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单位统一召开的答疑会,时间定于:2021722日下午15:30,地点:扬州市物港路10号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如对于本次招标文件有疑义的,请于2021721日下午17:00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单位书面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扫描或拍照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805583614@qq.com,联系电话:0514-82898976、17306265658),并于参会时将原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3、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子江集团官方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子江集团官方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户缴纳至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账户,账号110820150910005638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文昌支行。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18414点30分)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送达我单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缴纳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物港路10号

联系方式:王海涛18136222886,0514-82186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汤汪乡人民政府5楼

联系方式:王淦17306265658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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