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扬子江动态 > 集团公告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1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经扬州市政府批准并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现有注册资本6.8亿。集团现有全资企业17家、控股企业4家、参股企业12家,涉及酒店、房地产、商贸、金融、能源交通等行业。为了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为集团系统提供法律专业服务。
    一、选聘说明
    根据市国资委相关文件要求,本次选聘律师事务所及其指定律师团队形成法律顾问信息库,我集团及各级所属单位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依据入库律师团队的专业工作能力,选择相应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支付相应的报酬。同时在本次选聘通过的律师事务所中拟选择一至二家担任我集团系统常年法律顾问,每家法律顾问单位年度费用为6万元。
    二、常年法律顾问主要服务内容
    1、协助审查、草拟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事务文书。
    2、应公司要求,代理参加项目谈判,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3、应公司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对公司的有关决策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4、为维护公司声誉或合法财产权益,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5、办理公司委托的资信调查、公司组建、清算、企业改组和公司上市等非诉讼法律业务。
    6、为公司办理涉及财产关系及非财产关系的见证。
    7、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时,根据法律顾问的专业能力,我公司选择其代理公司起诉、应诉,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8、为公司的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提供服务。
    9、其他法律事务服务工作。
    三、服务范围
    集团本部及各级所属单位。
    四、选聘基本要求
    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其指定的律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执业时间10年以上,且为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2、年龄35岁至60岁。
    3、熟悉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劳动合同法、房地产、金融等相关法律法规,至少具有担任过一家(含)以上集团公司法律顾问的经验。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如果您符合公开选聘的资格,您须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贵所、指定律师及符合选聘基本要求的证明材料以下列形式之一发送给我们:
    1、电子形式:请发送至lyj@yangtzeinvest.com
    2、书面形式:请邮寄至扬州市丰乐上街1号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法律事务部(225001),到达时间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514-80828770,13338850922   刘永军
    六、其他事宜
    对于符合我公司本次选聘条件,我们将另行通知面谈时间。未被选聘单位的资料我们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2018年12月20日



隐私保护| 版权声明| 保密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版权所有):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     苏ICP备05047306号
2024年05月13日 星期一 您是本站第 17911196 位访问者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9.0及以上版本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