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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某大型商场重整投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J-2022-017号

2.项目名称:扬州某大型商场重整投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60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60万元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重整执行完毕止或扬子江集团终止本项目为止。本次专项服务分为三个阶段,第二阶段能否实施需要得到重整管理人的审批同意,第三阶段能否实施需要得到债权人会议通过。如重整管理人不同意或债权人会议未通过,则后续阶段将终止履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需提供破产管理人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11日2022年07月15日。

2.方式:请确认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22年07月15日17:30前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标书费缴纳截图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61665589@qq.com,标书费300元,标书费具体缴纳账户请与代理公司联系确认。收到报名资料和标书费后,代理机构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如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官方网站”或“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年08月 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五、接受投标文件方式

1.本项目接受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投标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接收人及联系方式:田明姣 0514-80820678  15995140413

4.邮寄件必须密封且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项目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08011500(北京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超期送达或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邮寄造成的一切风险。采用邮寄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手机畅通。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本次开标供应商可现场参加,如现场参加开标仅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壹人参加。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进场后的供应商应直达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3)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如有其他需求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联系。

、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马晨晨        联系电话:0514-- 87805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联系方式:田明姣   0514-80820678   15995140413     

、其他

1.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欢迎本市区级及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公司联系。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

                                 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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