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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春食品公司积极落实财税政策助力企业运营发展

发布时间:2022-08-05


2022年3月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了《2022年第1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国家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有关政策,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对照政策要求,扬州冶春食品公司下子公司-成聚农产品公司符合退税条件。公司财务部积极展开了退税工作,5月申报期以来确认了符合条件的存量留抵增值税税额68.69万元,增量留抵增值税税额35.79万元。通过与税务局多次沟通、协调、提报相关材料,退税款终于得到了批复。并于2022年7月退还到公司账户,此次共退回104.48万元税款。退还的资金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公司的现流金,为下一步公司资金安排和运营发展做好了铺垫。(冶春食品  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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