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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增加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的请示》和市领导在《扬州市市级储备冻猪肉投放工作方案》上批示的要求,为增强生猪市场保供稳价能力,完成省布置的收储冻猪肉工作任务,扬州市发改委与冶春食品公司于2021年 7月12日签署合作协议,委托冶春食品在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代储扬州市区(含邗江、广陵、江都)500 吨冻猪肉。
近期扬州市发改委安排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就收储冻猪肉市财政应补贴的银行贷款利息、仓储费用、力资费、轮换差额等相关费用进行专项审核,市财政绩效处安排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就猪肉审计项目进行跟踪评价。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包括采购合同、付款凭证、投放凭据、回款记录等,保证被审计项目有据可循。
经审核,我司按合同顺利完成收储计划,相关投放轮换方式符合合同规定,并且此期间审定的猪肉补贴款已到账。公司将持续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储备肉的收储和保供,确保扬州市肉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冶春食品财务部 马俊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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