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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集团各酒店食品袋、垃圾袋等塑料制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1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子江集团各酒店食品袋、垃圾袋等塑料制品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GB-2022-00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本项目为扬子江集团各酒店食品袋、垃圾袋等塑料制品采购项目。

2、最高限价:30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做废标处理)。

3、合作期2年,自202311 日至2024年 12 31日。

4、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货物生产、运输、装卸、劳务、交货管理、材料、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票)及规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合作期内不作调整。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投标文件内附质量保证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投标函(原件)

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5投标人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与第(5)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食品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是代理商则须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食品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和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唯一销售授权书(原件)。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各供应商自行考察以充分了解采购人需求,结合实际综合考虑,自主报价。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供应商如有疑问,请在2022年112817:00前出具书面疑问函(加盖公章,扫描件发生至代理机构邮箱634564604@qq.com,邮件标题备注项目及编号,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没有疑问的供应商也需出具无异议的说明并加盖公章,在2022年11月28日17:00前将无异议说明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七)其他:

1、样品。本项目开标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样品,所有样品出样及投标成本由投标单位承担。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于“扬子江集团官方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子江集团官方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圆整,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单位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汇款信息: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扬州市分行,帐号为4975 5820 5098。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12129:0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2129:30逾期送达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五、投标文件开启信息

(一)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129:30

(二)投标文件开启地点: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六、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一) 代理机构: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联系人:王石磊

电话:18762317185         电子邮箱:634564604@qq.com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二) 采购人: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芃          联系电话:17705271507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正副本均须密封递交,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圆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银行转账,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等。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至下方账户。现金及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名: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号:19410078801200000758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如贵单位参加投标,请在2022年1121日至2022年112517:00前(截止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前往代理公司处报名(如遇节假日请提前联系),并购买相关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

(三)进入开标现场人员都应当按疫情防控要求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防护工作。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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