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有关工作的通知》(扬国资[2022]137号)文件要求,我公司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减租情况开展查漏补缺。经核查,因存在租户提前退租、新增租户等情况,实际数据产生了变化,现将3-5月及6-11月减租信息重新公示如下,具体见附件。
附件:
扬子江集团2022年6-11月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公示表.pdf
2023年03月21日 星期二 您是本站第 | 11752214 | 位访问者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9.0及以上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