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J-2022-049
项目名称:扬州物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电梯设备及配套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5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5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2台货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采购人通知日起70日历天内(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验收合格、文档整理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7月-2022年12月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供应商2022年7月-2022年12月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8)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1: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注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的电梯生产厂家或电梯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2)电梯制造商作为投标人时,电梯制造及安装资质等级要求满足如下①或②(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电梯生产厂家应同时具备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
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具体含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且许可参数V≥2.5m/s】;
(3)销售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时满足如下①和②(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电梯设备制造及电梯安装资质证书,需提供的制造商电梯制造及安装资质等级同上条规定。
②如果是销售代理商负责安装则代理商还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 A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内容含有电梯安装(含修理),具体含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且许可参数V≥2.5m/s】,且必须提供制造商的安装授权委托书)(制造商负责安装则无需具备上述条件)。
(4)电梯维保人员要求:本项目需配备不少于2名电梯维保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根据相关作业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7月-2022年12月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月9日至 2023年1月13日
方式:至代理机构(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报名成功后购买。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年2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17:30前至代理机构(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州物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华经理
联系方式: 17705273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03室
联系方式: 18762317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石磊
电 话: 18762317185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请各投标单位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提前做好自查工作,严禁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参加开标。所有参会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口罩,并服从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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