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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大米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3-02-28


 

受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就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大米采购(YZJ-2023-001号)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J-2023-001

项目名称: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大米采购

预算金额:本项目年采购预算金额为120万元(含增值税

项目说明:2023年度粳米(一级)采购,择优选择大米合作供应商,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交付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后,2023年3月26日起开始供货,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送货周期。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大米的生产制造或供货资质: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有大米生产许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商的销售授权(原件)

3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标准。(提供大米2022年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服务承诺(原件)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不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228 202336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扬州文汇西路162号联合广场B座308室)

方式: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报名时现金支付(支付宝及微信转账需加收手续费)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320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物港路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发布及期限

1、公告发布:“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平台”、“扬子江集团官网”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本次投标文件包含纸质投标书及样品,纸质投标书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装订成册(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所有投标文件封装递交,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另外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汇款证明材料或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3潜在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招标  收取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等

保证金收款单位: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账号:514903374810501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邗江支行  

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现金或现金支票形式,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3年3月20日14:30)缴纳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会影响保证金的及时退还并在投标时提供缴纳汇款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23年3月20日14:30)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递交,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组织管理,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

2)各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开标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址:扬州物港路10号

人:卢立伟   0514-82186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 扬州文汇西路162号联合广场B座308室

联系方式:高女士 18951059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顾女士

     话:18951059309、13921901223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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