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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春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23-2024年度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8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冶春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或“采购单位”)的委托,冶春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23-2024年度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RXZX-2023010

2、项目名称:冶春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23-2024年度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3、全年采购金额预计500万元(仅做参考)。原材料质量须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并达到采购单位要求,保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4、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三个包,具体如下:

分包号

品种

2023年预计采购金额

(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未来服务期内的供应保证)

中标单位

A包

水产类

180万元

确定2家中标单位

B包

蔬菜类

50万元

确定2家中标单位

粮油类

27万元

豆制品类

13万元

水果类

15万元

日杂类(调味品等)

60万元

C包

禽蛋类

45万元

确定2家中标单位

肉类

110万元

2023年预计采购金额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未来服务期内的供应保证。项目实际服务期内,如达不到中标人的预期,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任何足以影响报价的投资风险情况,审慎投资报价。

投标人可以兼投所有分包,但最多可以兼中2个分包。每个分包确定评审得分前2名为中标单位(如投标人3个分包评审得分都位于前2名,那AB包中标,C包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延下一名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评标顺序为:A包-B-C包(每个分包实质性响应投标人满足3家方可进入评标环节,否则该分包流标)。

5合同履行期限:2年

6、供货地点:冶春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2号)

7、报价方式:

报价表中“报价系数”一列,投标人根据实际竞争报价,报价系数以%为单位,最高不得超过100%。投标人填报的报价系数为不含税价格。

投标人对粮油类、日杂类(调味品等)不需要进行报价,中标后根据采购单位需求筹措供货,每月上报单价,单价不得高于物美超市(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大街1号新街口店)的零售价(如果该物美超市息业,以物美超市总部的价格为参考)。

中标后,采购单位会周期性要求每个分包2家中标单位再进行系数及单价报价,周期性报价以每个月20日物美超市单价为基础进行报价,每个月26日开始执行新的供货价格。周期性报价不得高于中标单位本项目招标时的中标系数及物美超市单价,价格低者供货。周期性报价为不含税报价,须每家中标单位在报价表上盖章确认,且报价的品种不低于日常供货品种的50%。请各投标人悉知!

合同结算价为: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物美超市的零售价格*供货单位的周期性报价系数或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货单位的周期性报价单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投标人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2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2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上一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在供货地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能力,提供供货地点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投标人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315,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邮箱zc@yzrxgc.cn

3、售价:300/分包,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4、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上述时间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申报;于上述时间内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或拍照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电子邮箱:zc@yzrxgc.cn,联系电话:0514-82101606邮件标题为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原件资料开标当天现场交给代理机构经办人),并备注好委托人联系电话。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15日下午17:00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子江集团官方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3年3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本文件(或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原件或公证件或演示用的电子媒体等属于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开标当天随投标响应文件一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请各投标人按所投分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注明所投分包名称,投标时分别密封递交。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4.1选择现场递交的,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3月29日9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2选择邮寄递交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制作和密封,密封后的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指定地点,邮件最外层封套上需载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收件地址、收件联系人、收件联系方式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下表。

邮件最外层封套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冶春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23-2024年度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分包号:____

采购人名称:冶春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东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收件人姓名:李工

收件人联系方式:13092036576

2023年3月29日9点30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件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件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件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选择邮寄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物流时效性的情况,确保邮寄的投标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2023年3月29日9点30分送达指定地点并由接收人签收。投标人在邮件寄出后,应及时主动将寄件信息发送到指定邮箱(电子邮箱:zc@yzrxgc.cn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0514-82101606),主动跟踪邮件进程,主动与上述联系人确认投标文件是否送达,逾期送达的,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逾期未送达、遗失及密封破损等问题均与代理机构或接收人无关,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评)标活动当天保持手机畅通,投标人联系不上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冶春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址:扬州市丰乐下街8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15052518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

联系方式:0514-82101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话:13092036576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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