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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春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劳保用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ZC2024034号

2、项目名称:冶春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劳保用品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预算金额:预算10万元/年。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经合同签订后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如根据当地主管部门要求,可延期缴纳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近3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10日至 2024年04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售价:300元/份,领取采购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登记,并备注好委托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报名登记成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至各投标供应商邮箱,逾期报名不予接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506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4年0506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采购人不组织集中勘察,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自行勘察现场。

3、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子江文旅集团官方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子江文旅集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投标文件:纸质版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响应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两家参与竞标时继续竞争性磋商采购,一家参与竞标时自动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冶春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址:扬州市邗江区丰乐上街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联系方式:刘平18021316683,0514-80820678

冶春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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