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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集镇利民村党群服务中心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5


 

一、招标条件

扬州市扬子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对刘集镇利民村党群服务中心扩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将有关项目概况及事宜告知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仪征市刘集镇利民村

2.1.2 工程规模:拟扩建办公用房约376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6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01万元

    2.1.4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2.1.5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4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标准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自2022年6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3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 月12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地点: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由平台收取。

缴纳方式:登陆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支付。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

发票领取:通过e交易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供应商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5日14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子江文旅集团”平台上发布

九、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5日14时30分00秒

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报业传媒集团8楼(开标室)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应为U盘形式单独密封)。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现场查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必须自行前往查勘现场。施工现场附近有高压线,投标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高压线下施工安全专项保护措施,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现场查勘地址:仪征市利民村村委会(古十公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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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主任  13952731936

3、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扬子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俊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报业传媒集团8楼

项目联系方式:谷非吾   0514-8032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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