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类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我们将择优建立集团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备选名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扬州市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名录
项目范围:扬州市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类项目(2024.7.1至2026.6.30)
二、服务内容
本次建立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备选名录,主要服务内容为:集团范围内工程类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三、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注册地为扬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市外企业须在扬州设立分公司。
2、营业范围内包含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和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人员)不少于9人(提供人员汇总表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单位盖章),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常驻项目负责人及业务人员9名(含9名)以上,需提供常驻办公人员社保缴纳记录否则不得分。
3、企业需在扬州主城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设有能满足开、评标要求的独立开标室、评标室、监控室等;如为市外企业在扬州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分公司,需在扬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且具有满足上述要求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
4、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近三年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5、企业具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6、企业需在“2023年度扬州市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结果通知”(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有在扬业绩的申报单位”名单中,且得分较高的单位择优入选;
7、业绩要求:企业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代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扬州市范围内承接过的工程施工类招标代理业绩累计工程造价在人民币10000万元及以上(其中至少包含一个单个工程造价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代理项目);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工商营业执照(含扬州分公司);(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项目负责人及业务人员一览表及相关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符合本公告第三项第8条要求的工程招标代理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含业绩造价金额)及证明材料(代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扬州本地办公场所证明(自有房产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明;租赁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明和租赁发票(发票日期须为开标截止时前六个月),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开标室、评标室、监控室等照片;
7、企业近3年来(以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荣誉或证书(如有);
8、其他本次公告要求的内容。
申报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密封递交)。
五、取费说明
招标代理取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文件标准的64%计取。
六、入围说明
结合各家招标代理机构申报材料审核、技术能力、市场信誉度调查(含2023年度扬州市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得分情况)、企业荣誉、过往本集团项目甲方单位后评价及实地考察(如需),择优选取不少于5家招标代理机构入围备选名录。与相关施工单位有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工作公平公正的不予录用。入围企业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以初始登记为准,更换联系人联系方式需书面递交更换说明,否则不再委托相关代理业务至该公司。
七、报名及递交申报材料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公告期为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2日,截止2024年6月12日17:00前均可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的单位不可递交申报材料文件),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含扬州分公司,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地点:扬州市丰乐上街1号扬子江文旅集团开发管理部;
2、递交申报材料文件地点:扬州市丰乐上街1号扬子江文旅集团开发管理部,递交时间:2024年6月13日上午9-11点。
八、发布人:
扬州市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管理部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14-87802001
地址:扬州市丰乐上街1号扬子江文旅集团开发管理部
2024年6月7日
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 您是本站第 | 18119540 | 位访问者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9.0及以上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