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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2025年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8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审计服务

项目编号:YZJ-2024-02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1、按要求出具扬子江集团2024年度审计报告;2、按要求出具扬子江集团2025年度审计报告(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50万元/年,两年10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度、2025年度服务,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服务情况、业务能力和配合程度进行评价,对评价不满意的采购方有权无条件解约。评价满意的采购方有权签订2026年度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财政厅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 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投标人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扬州市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261665589@qq.com,联系电话:0514-80820678),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14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028 9 :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28  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田明姣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1028 9 :30

开标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明姣

电话:0514-80820678

办公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二)采购单位:扬州市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赵经理

电话0514-87805460

办公地址:扬州市丰乐上街1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代理机构联系。

扬州市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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