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J-2024-033号
项目名称: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面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约810万元(含增值税),共分两个包
A包:高筋粉(制作烧麦皮、汤包皮用)、中筋粉2(制作手工包用)、中筋粉3(制作油糕用),预计年采购金额约400万元,仅供投标参考,本次招标设定总价最高限价400万元。
B包:中筋粉1(机器包用),预计年采购金额约410万元,仅供投标参考,本次招标设定总价最高限价410万元。
项目说明:为满足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的运营生产要求,择优选择面粉合作供应商,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8个月,根据采购人需求数量分批配送。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
(1)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新设立公司无需提供第5-7项。按季度纳税的企业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纳税证明。
(3)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非企业法人等,投标文件中第5-7项中证明材料等须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不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 2024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7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报名时现金支付(支付宝及微信转账需加收手续费)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扬州物港路10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王韵13338866841
五、公告发布及期限
1、公告发布:“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平台”、“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官网”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本次投标文件包含纸质投标书、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投标书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伍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装订成册(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所有投标文件封装递交,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与纸质版文件一致的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潜在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包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保证金收款单位: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账号:514903374810501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邗江支行
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现金或现金支票形式,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4年11月13日9:30)缴纳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会影响保证金的及时退还),并在投标时提供缴纳汇款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24年11月13日9:30)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递交,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将按保证金交纳凭证信息原渠道退回。(友情提醒: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5、本项目两个包可兼投可兼中,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为:A包→B包。
6、各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开标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7、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平台”、“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官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物港路10号
联 系 人:卢立伟 0514-82186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7楼招标代理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韵
电 话:13338866841
扬州市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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