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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春食品公司猪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3

本次招标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猪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食用猪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ZJ-2024-041 

预计年采购120/年,采购金额约135万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31日。

订货方式:合作期内不定期订货。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食用猪油具体采购量见报价表,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保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供货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1231日期间。

本项目采购食用猪油约120吨,在合同期间分批发货至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期间中标价格不得变更。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本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子江文旅集团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请在公告期限规定时间内20241223-20241227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自行前往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物港路号)购买。购买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同时现金缴纳报名费100元。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子江文旅集团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113 2: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113 2: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扬州物港路10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卢立伟 电话:1506281540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5113 2:30

开标地点: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扬州物港路10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立伟

电话:0514-82186383

办公地址:扬州物港路10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缺失信息,不予认可。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名: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扬州交行文昌阁支行

 号:395068500018010117748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5113下午2:30)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等(注: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当场退还。

 

扬州市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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