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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市信隆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3.75%国有股权资产
评估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1

根据扬子江文旅集团2025年第14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扬州市扬子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所持扬州市信隆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3.75%的股权,现将资产评估结果公告如下:

一、经过甄选比价,扬州佳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承担本次资产出售项目的评估工作,评估基准日为2025930日(相关评估内容见《资产评估结果公示表》)。

二、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咨询,咨询电话:87805459,联系人:李莉

 

 

扬州市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  




资产评估结果公示表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

扬州扬子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目的

根据扬子江文旅集团2025年第14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扬州市扬子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其所持扬州市信隆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3.75%的股权,为此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为本次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机构名称

扬州佳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报告编号

评报字(202531

评估师姓名

陈斌

编号

32070098

评估师姓名

高代娣

编号

32250025

评估对象与范围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扬州市信隆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与评估对象一致

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

评估基准日

2025930

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扬州市信隆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叁仟壹佰肆拾万零壹佰捌拾肆元肆角贰分RMB31,400,184.42元)。其中:扬州市现代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扬州市信隆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96.25%的股权价值为30,222,677.50元;扬州市扬子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扬州市信隆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3.75%的股权价值为1,177,506.92元。

公示期间

2025.11.11-2025.11.17

公示反馈联系方式

扬子江文旅集团投资管理部  李莉  8780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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