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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及所属4家企业被评为“2017年度扬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8-11-02
集团及所属4家企业被评为“2017年度扬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

集团及所属4家企业被评为“2017年度扬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


 

近日,扬州市人社部门对获得2017年度全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进行了表彰,其中,集团及花园国际大酒店、紫藤商务酒店、西园饭店、冶春食品公司4家所属企业被评为“2017年度扬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

扬州市人社部门在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基础上,开展了劳动保障诚信评比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扬子江集团及所属企业按期完成了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并积极参加了“2017年扬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申报工作。

按照《扬州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本次劳动保障诚信单位的评比,须经单位申报、征求意见和向社会公示等程序后确定评比结果。  

近两年来,集团按照新的发展战略要求,通过强化培训与学习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制度,强化了“依法冶企、规范用工”的意识,强化了人力资源相关制度的建设,促进了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工作的开展。

今后,集团及各所属企业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劳动用工的管理水平,规范用工,合法用工,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集团人力资源部 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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